12369环保网上举报主要受理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。受理的举报事项将由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。
一、举报受理范围是:
(一)大气
1.工业废气污染: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;擅自拆除、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;工业企业烟囱冒黑烟;工业废气超标排放;排放工业粉尘;
2.汽车尾气污染:柴油车尾气冒黑烟、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、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;
3.锅炉烟尘污染:企事业单位的锅炉烟囱冒黑烟、锅炉排放烟尘污染;
4.餐饮油烟污染:餐馆未加装油烟净化设施、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、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;
(二)噪声
1.工业噪声污染:企事业单位生产加工过程中设备噪声;
2.社会生活噪声污染:加工、维修、餐饮、娱乐、健身、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、设施产生的噪声;
(三)固体废物
1.工业固体废物污染: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;擅自关闭、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、场所;
2.危险固体废物污染:违规处置电子废物、医疗垃圾、废机油等危险废物;
(四)水
1.向密云水库、怀柔水库、京密引水渠等一级保护区水体排放污水、废液、倾倒垃圾、渣土和其他固体废物的;
2.工业企业产生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。
二、其他环境污染问题:
公众可拨打“12369”环保热线反映。
三、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事项:
1.依法应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事项;
2.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,不予受理。
四、公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,需提交图片或视频,并附文字说明举报对象及污染情况,以便环保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处理。
五、仅需要通过文字反映污染问题的,可通过“12369网上举报”进行举报;
六、需要通过语言描述反映污染问题的,对环境保护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等有关问题进行咨询的,对所反映污染问题处理结果有疑问的,可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。
七、为提高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的运行效率,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。
八、提倡实名举报。
九、请使用文明用语举报,对上传不良信息恶意举报的用户,将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